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嘉兴盛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盛世达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无锡华夏中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浙执2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