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荣盛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粤0802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 二、限荣盛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36501.49元给***;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70.68元,由***负担1658.15元,由荣盛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12.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70.68元,由***负担1658.15元,由荣盛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12.5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