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北智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鑫东硕塑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交纳的案件受理费191843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收件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邮编:050061)。 |
裁判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