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智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鑫东硕塑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交纳的案件受理费191843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收件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邮编:050061)。

裁判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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