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2020)湘0281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回扣款项20000元给上诉人湖南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驳回上诉人湖南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22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222元,减半收取61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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