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地矿集团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设计费61695.5元; 二、被告***对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向***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51元,减半收取计6526元,由***负担5679元,由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8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10-3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