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26执恢1106号

申请执行人潘明莉与被执行人潘永富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浙0226民初50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我院于2020年12月4日恢复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19)浙0226执389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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