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益高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深圳前海益高科技有限公司向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75000元及利息(以290万为基数,自2017年9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486万为基数,自2018年1月16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21.5万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前海益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566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深圳前海益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