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灵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冀A×××××号车辆,期限为二年。

二、责令被执行人自收到本裁定后十日内将上述车辆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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