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帕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帕皮力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帕皮科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462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462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确认***与北京帕皮科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帕皮力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课程协议》、《帕皮科技学院科普专项资金使用确认表》及《帕皮科技学院售后服务凭证》于2019年7月4日起解除。

一审案件受理费110元,由北京帕皮科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帕皮力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20元,由北京帕皮科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帕皮力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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