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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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彩礼金63500元、婚宴费5000元共计685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 7 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可在两年内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