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承包合同纠纷莲案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桂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承包荔枝山合同书》;

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给原告***;

三、被告***、***、***共同赔偿违约金1000元给原告***;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62元(立案时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3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200元,原告***负担2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五提出副本,上诉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62元,款汇至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分行;账号:20×××16。逾期不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