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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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平市鑫盛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人桂平市鑫盛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97元(桂平市鑫盛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95元,***已预交402元),由桂平市鑫盛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担95元,***负担40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