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安佑康牧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告深圳安佑康牧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石岩支行41×××57账户内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6249.43元【原冻结案号:(2017)粤0306执保7747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10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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