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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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02执894号 马超: 马超罚金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202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超已全部履行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以供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