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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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山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2018)吉0621民初202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670元予以退回;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