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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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甘1022执110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息县人。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后,由执行庭负责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20日履行完毕本案所有案件款。本案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2020)甘1022执110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