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4月20日的本金146991.01元、利息2432.38元、罚息372.79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前述本金及利息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违约金3923.08元、催款函费2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9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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