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万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万荣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2执172号 邵志刚、古林登: 邵志刚与古林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70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8009.74元,其中,本金95000元,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206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邵志刚。至此,邵志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0822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