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新德宝煤炭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津滨环罚字[2019]第3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即对被执行人罚款17500元及加处罚款17500元,共计35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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