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960元(包括借款180000元、案件受理费1950元、执行费2600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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