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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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960元(包括借款180000元、案件受理费1950元、执行费2600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