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通衢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