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律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文章无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恋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苏州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恋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厦门律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300元; 二、驳回原告厦门律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厦门律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12元,被告广州恋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13元。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