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类型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名下的位于临淄区齐银瑞泉阳光28号楼2单元4层东户房产[产权证号:鲁(2017)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3221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张凌燕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代理书记员  霍 静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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