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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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异议人***持有的悦道公司的90%股权的冻结; 二、解除对***持有的重庆滢飞园艺有限公司40%的股权、重庆市国铸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重庆恒胜万昊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权、重庆恒胜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10%的股权、重庆恒胜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9.8%的股权、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4.9%的股权的冻结; 三、解除对***所有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建筑面积:17.82㎡,证书号:014697)的查封。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