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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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异议人***持有的悦道公司的90%股权的冻结;

二、解除对***持有的重庆滢飞园艺有限公司40%的股权、重庆市国铸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重庆恒胜万昊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权、重庆恒胜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10%的股权、重庆恒胜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9.8%的股权、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4.9%的股权的冻结;

三、解除对***所有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建筑面积:17.82㎡,证书号:014697)的查封。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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