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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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哈尔滨海名洋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加速折旧费用28,701元; 二、驳回哈尔滨海名洋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99元(哈尔滨海名洋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付),由***负担51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哈尔滨海名洋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