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扣划被执行人郭全义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账户(账号:03×××07)内存款547.85元至庆云县人民法院。 扣划被执行人郭全义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城支行账户(账号:62×××16)内存款348.96元至庆云县人民法院。 扣划被执行人郭全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营业部账户(账号:27×××87CNY0)内存款211.79元至庆云县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