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帝马仕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00元,由上诉人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负担3900元,由上诉人山东帝马仕酒业有限公司、上诉人青州博锐酒业销售中心负担2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