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四川兰韩丽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红旗家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四川红旗家纺有限公司位于新都区(权:0017967号,监证字第0560995号)、5栋(权:0017962号,监证字第0560996号)、2栋(权:0017959号,监证字第0560997号)、27栋(权:0017965号,监证字第0560998号)、位于新都区(权:0017963号,监证字第0561001号)的厂房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以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