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元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乐亭县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乐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北省乐亭县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