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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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 新疆远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昌吉市乾路工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2019)新0121民初1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4046.97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已交),由本院退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