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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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45169元,减半收取22584.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7584.5元,由金錋公司负担2509元,由宏贯公司、中金供应链公司、中金公司负担25075.5元;(金錋公司已向一审法院预交45169元,宏贯公司、中金供应链公司、中金公司应当负担的部分25075.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余款42660元由一审法院退还金錋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45169元,由宏贯公司、中金供应链公司、中金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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