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国运油田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蓝盾消防器材服务中心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内2525执61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内蒙古国运油田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锡林浩特市蓝盾消防器材服务中心(经营者:蒋明礼)履行给付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