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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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海县鑫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海维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宁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26执2061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维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海县鑫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浙0226民初50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08月24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浙0226执206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