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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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为500000元的财产。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3-20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