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蓝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汪湉名下位于江西省(景房权证字第**),查封余乐春名下位于江西省(景房房权证字第**)查封夏菊香名下位于江西省(景房权房权证私字第**)艳名下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20**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38656号)。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1264721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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