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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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赣01民终1529号民事判决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7)赣0103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271万及逾期利息(自2014年9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三、***、***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二审受理费77600元,由***、***、***、***负担52000元,由***负担25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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