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江津征补〔2019〕70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二、责令被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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