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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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江津征补〔2019〕70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二、责令被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