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利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1至2020年9月30的物业服务费39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