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康大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1375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广州市白云区流溪河灌溉工程管理所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广州市白云区流溪河灌溉工程管理所;上诉人广州康大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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