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安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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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太仓绿丰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86元,减半收取124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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