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奇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增资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成都奇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7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成都奇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申请人如需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本次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成都世豪一邦科技合伙企业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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