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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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都市时空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武汉都市时空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武汉都市时空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工程款13,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三、被告武汉都市时空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3日起至该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0元,由被告武汉都市时空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