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应城温泉四季养生岛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石与金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惠州市和睦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湖北振鹏自来水有限公司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振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石与金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358元,佛山市南海区石与金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应缴的保全费5000元,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置换保全标的物应缴的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石与金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罗学云

人民陪审员  易雪健

人民陪审员  刘泳诗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书 记 员  黄远果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