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海南方卓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海南方卓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00.00元。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5000.00元。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

案件申请费1445.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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