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海南方卓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海南方卓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00.00元。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5000.00元。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 案件申请费1445.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