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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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黄平县国有林场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黄平县国有林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黄平县国有林场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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