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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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景德镇意有佳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20×××33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对景德镇多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20×××30账户的冻结。

三、解除对景德镇进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20×××40账户的冻结。

四、解除对景德镇腾瑞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19×××49账户的冻结。

五、解除对冻结景德镇市恒永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20×××34账户的冻结。

六、解除对浮梁县鑫维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08账户的冻结。

七、解除对景德镇固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12账户的冻结。

八、解除对景德镇佳宏易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14账户的冻结。

九、解除对浮梁县信旺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09账户的冻结。

十、解除对浮梁县乾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59账户的冻结。

十一、解除对浮梁县鑫进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79账户的冻结。

十二、解除对浮梁县盈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34账户存款的冻结。

十三、解除对浮梁县优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34账户的冻结。

十四、解除对景德镇明世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68账户的冻结。

十五、解除对景德镇硕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40账户的冻结。

十六、解除对景德镇硕丰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90账户的冻结。

十七、解除对景德镇马优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41账户的冻结。

十八、解除对景德镇华必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88账户的冻结。

十九、解除对景德镇晖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65的账户的冻结。

二十、解除对景德镇安艺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浮梁支行15×××62的账户的冻结。

二十一、解除对景德镇威盛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10账户的冻结。

二十二、解除对景德镇佰鸿兴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行36×××11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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