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四川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地块项目“西溪金港湾”楼盘尚未出售的成套住宅及商业用房78套(详见附件)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如需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