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2020)川1681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 二、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支付欠款24,3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54元,由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50元,***负担30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08元,由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0元,***负担6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