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 类型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员 薛 兵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 官 助 理 崔艳丽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