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000元(含维权合理开支); 二、驳回原告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50元,由原告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负担3750元,被告***负担1300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其同意被告应负担部分在上述判决履行期限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